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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22-04-1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
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方案

 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,做好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,建立常态长效机制,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建立现代大学制度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对学校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,根据轻重缓急分阶段推进实施,做好制度清理、废止、修订工作,对制度缺失的及时补齐,建立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,实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以制度巩固巡视整改成果,以制度力量提升治理效能,建立现代大学制度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为确保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,成立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
     长:熊绪

副组长:陈欣、刘文胜、刘合强、卢俊、杨辉、李华农

 员:党委办公室、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、组织人事部、宣传部(网信办)、教师工作部、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保卫部、工会(离退休工作处)、院长办公室、审计处、质量管理处、教务处、科学研究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财务处、对外合作交流处、后勤管理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公共课部、图书馆主要负责人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院长办公室,负责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的统筹、协调,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梅来源兼任。
三、工作安排
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,按照轻重缓解原则,分阶段推进实施。主要分四个阶段:
(一)清理梳理阶段

院长办公室对2011-2021年学校印发的303项制度(党委、行政、党办、校办正式发文)进行了汇总,并根据职能职责,逐项明确了“清废改立”工作责任单位、部门。各单位、部门对由本单位、部门负责的制度,逐项进行梳理,厘清每一项制度目前的状态(未施行、在施行),针对每一项制度提出后续推进的措施(拟废止、拟修订、继续施行),填写《制度“清废改”工作计划表》,同时提出拟新制定的制度,填写《新制定制度计划表》,于4月20日前报院长办公室(张自力)。(完成时间:4月22日前)

(二)整改深化阶段

各单位、部门紧紧聚焦巡视反馈的问题,举一反三,深入查找与巡视反馈问题类似的问题,在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及类似问题整改的同时,坚持标本兼治,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,查找问题产生的体制、机制、程序、标准等方面的原因,以2011-2021年学校印发的303项制度为底数,优先做好巡视整改问题相关制度的“清废改立”工作,该废止的废止,该修订修订,该完善的完善,该制定的制定,做到解决一个问题、堵塞一个漏洞、建立一项机制、完善一项制度。(完成时间:5月31日)

(三)补短提升阶段

各单位、部门着眼于学校第三次创业发展,为“双高院校”建设提供制度保障,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,围绕自身职能职责,以推进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、标准化、精细化为目标,以2011-2021年学校印发的303项制度为底数,确保该废止的全部废止、继续施行的全部完成确认工作、需要修订的取得阶段性进展,同时做好“查漏补缺”工作,制定一批紧迫急需的制度。(完成时间:12月31日)

(四)巩固拓展阶段

各单位、部门以2011-2021年学校印发的303项制度为底数,继续大力推进,确保需要修订的制度全部完成修订、需要制定的制度基本完成,实现制度建设全覆盖。各单位、部门要同步做好本单位、部门内部规范性制度(党委、行政、党办、校办没有发文但在施行)的“清废改立”工作。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,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,建立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,同时建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导评价机制,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。(完成时间:2023年月9日)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切实高度重视

健全学校制度体系,以制度形式固化巡视整改成果,既是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是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。各单位、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,“一把手”要亲自研究、部署和参与,对由本单位、部门负责的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,逐项摸清现状,提出处理措施,确保“清废改立”工作按节点完成。学校将各单位、部门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进度和效果纳入巡视整改专项督导,年终单位、部门考核和干部考核。
   (二)规范程序要求

要规范制度“清废改立”工作程序,对需要废止的制度,单位、部门要提出理由,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按程序提交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对不修订并继续实施的,单位、部门要逐项提出书面意见,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。对需要修订、制定的制度,完成内容修订、文本起草后,要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,进行合法性审查,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要开展风险评估,按程序提交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实施。

(三)提高工作质量

修订、制定制度前,要对上级有关规定、文件进行学习研究,必要的时候到兄弟院校开展调研,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师生意见建议,提高制度的针对性、可操作性。要确保制度文本符合规范要求,结构合力、条理清晰、逻辑严密、表述准确,体现一定的前瞻性。要强化整体思维,确保职能职责范围的工作都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,“不留死角、没有空白”,实现全覆盖,要强化制度之间的衔接协同和贯通联动

 

附件:

1.《制度“清废改”工作计划表》

2.《新制定制度计划表》
(附件可在正文后下载)

上一条: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2023年修订)
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“润德基金”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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